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认入围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综合测试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5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致电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1请务必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2本次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及补缴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得参加综合测试4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报考费概不退还5缴费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致电咨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费缴费流程

1测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4月17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地点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公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结果通知

第十八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5分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则按高考成绩总分位次先后排序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2年4月2日4月13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作放弃测试资格处理学院不接受现场缴费4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0日4月16日5综合测试2022年4月16日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23日录取办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中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

第十三条成绩核算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15综合测试成绩25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等计10分等计8分等计5分等计2分我院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成绩等级其中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科目中取高的等级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级自选综合不计分排序中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若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位次先后排序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

3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2021年4月2日4月13日4准考证打印2021年4月10日4月17日5综合测试2021年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2021年4月23日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6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查询2022年4月23日录取办法入围考生须参加2022年高考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中进行考生在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时须将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均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五条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认入围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十条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认入围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