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临潼校区三省楼,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haoshengwang/招生咨询电话:029--029-1987

1、考生到所在学院(部)报到、资格审查并按学院(部)要求参加复试。

第八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与配合本科招生的相关工作,形成全校全员参与招生工作的良好局面。

2、请各系按照规定时间前来充磁及补卡,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6月29日(18周四):2013级建筑学、城市规划及2014级;6月30日(18周五):2015级;7月3日(19周一):2016级。

4、报名注册组:责任部门为招生办、各系部。组长:张会芳、各系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做好已录取新生的报到、注册、交费、组织协调等工作。

1、各学院(部)报到、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编号学院(部)时间地点001思政部3月24日8:30~11:30雁塔校区行政楼1101室002理学院3月20日9:00~17:00雁塔校区行政楼1201室003机械学院3月20日14:00~17:30雁塔校区机械学院办公室004材料学院3月21日~22日9:00~17:00雁塔校区材料学院办公室005化工学院3月22日14:30~17:30雁塔校区化工学院办公室006电控学院3月21日8:30~12:00雁塔校区电控学院办公室007通信学院3月22日9:00~17:00雁塔校区通信学院办公室008计算机学院3月22

3.复试前各学院(部)在本单位网页上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及参加复试考生姓名、初试成绩等。

第七条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本科招生工作,党政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应带头积极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高水平骨干教师参与学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要探索建立招生责任地区机制,深化与重点中学的长期合作。要将参加本科招生工作情况与年度本科教育考核挂钩。

(二)招生办和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编辑并及时更新招生海报、宣传画册等招生宣传材料。